所以,我一直在追着你的脚步走。
孟小依,一个看起来不像已经工作了的女孩。扎着马尾,穿着白T恤牛仔裤,踩着白球鞋。每天早上拎着一杯草莓口味奶茶,耳朵里塞着耳机走进公司里基本百分之八十是男生的程序研发部。工作三个月了,在她来之前每天桌上都会有一捧百合花,是行政部的一个叫峰的清秀男孩送的,是孟小依的大学同班同学,追了她三年。孟小依放下手里的奶茶,轻轻的把花放进废纸篓。然后开始工作。
孟小依最近一直在听一首歌,五月天的《我不愿让你一个人》。她每当阿信带着惆怅的嗓音唱:我不愿让你一个人,一个人在人海浮沉。她就感动的热泪盈眶。一个人神经质般对着窗外发呆。心里暗暗骂着,路城,你这个大傻瓜什么时候才能懂。

是的,一直以来,孟小依都不愿让路城一个人。路城是她小时候的玩伴,她去他上大学的城市,读和他一样的大学,学他学的专业,路城现在是她的上司,程序研发部的部门经理。路城工作郁闷的时候在MSN上找孟小依聊天。孟小依会即时变得像个小巫婆一样,花招百变的逗路城开心,她给他讲笑话,给他发可爱图片,给他看幽默的video,下班后冲到他得办公室拉着他去ktv唱信的歌。直到路城说,巫婆,我心情变好了。孟小依于是乎收起她所有的爪牙。回归她的不被人理解的世界。
孟小依和路城从小就熟识,是争吵着一起长大的。他们的父母是好朋友,孟小依对路城的印象,据她说始于五岁。路城的妈妈让他把洋娃娃礼物亲手送给孟小依,可当时已经觉得自己是小小男子汉的路城,感到拿着一个洋娃娃太丢脸。于是当时的她在自己家门口看到七岁的路城一脸怒气的拎着一个金发碧眼漂亮极了的洋娃娃。孟小依对路城对待洋娃娃的态度感到非常生气。用长大了后学会的一个词就是“暴殄天物”。路城把洋娃娃递到孟小依面前:送给你的!孟小依目露凶光的接过洋娃娃:谢谢!!
在孟小依十五岁之前,她和路城之间的交锋一直是以她的获胜而告终的。可是十五岁那年的夏天,孟小依经过学校的篮球场,看到身高已一八零的路城在认真的打篮球。阳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额头上,孟小依一瞬间被自己惊醒,原来,自己喜欢路城。
从此她再也不主动与路城争执。因为她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对他好。她想,不与他吵架,就是对他最基本的好吧。
高中毕业后,孟小依报了北京的大学,就是路城读的同一所大学,而且是同一个专业。孟小依收到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收到了路城发来的短信:孟小依,真担心你会不会破坏了我们IT界一直以来严肃的行业形象。孟小依拿着手机,环视了一下自己粉红色的小屋,印着各种hello kity 猫形象的各种衣服、雨伞、行李箱,然后给路城回了条短信:你放心,我不会给IT界抹黑的!
大学的生活里,孟小依并不喜欢她所报的这个专业,但是她还是很认真很认真的学着,天天让大脑思维游走在各种程序代码中。其实孟小依的真实想法是,不想离路城太远,他做什么,她就愿意做什么,不远不近的看着他。因为她知道路城学业很优秀,最后他会进入一家好的公司,孟小依希望自己能继续和他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孟小依最终实现了这个想法。

孟小依从没想过她对路城的喜欢可以得到什么回应。因为她知道他是看不懂的。孟小依想什么时候自己累了,就放弃,等到放弃的时候再告诉路城,虽然她自己也觉得这个想法很怪异。所以她一直在等那个自己累了的日子。
直到那天晚上,窝在家里没事干的她看《北京爱情故事》。当看到了冷风中,林夏孤单的身影站在海边的巨型礁石上,对着即将日出的海平面,大声的喊:疯子,你一定要幸福啊!我不要你了。我不要你了。孟小依突然觉得像看到了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哭得泪流满面。
孟小依觉得,那个时刻已经来临了,她累了。
她想不如就答应峰做她的女朋友吧,她真的疲倦了。
然后她给路城打电话,电话接通了,路城的声音传来:小巫婆,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情啊?
孟小依愣了两秒钟,然后开始哭着对着电话那端大声的说:路城,我恋爱了,从明天起,我要和行政部追了我三年的峰在一起了。我不要你了!我不要你了!我再也不喜欢你了!我再也不会你去哪我就跟到哪了。你是个大傻瓜,你从来都不知道这些年我做这些事是为了什么。我再也不会等你了。就让你一个人,你开不开心都与我无关了,我再也不会管你了。
说完这些,孟小依关掉手机已经哭得泣不成声。她像一只没有了气体的气球。一直以来支撑着她的东西没有了,她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了。
第二天,孟小依像往常一样走到公司楼下,只不过远远的她看见路城手捧一束玫瑰花,微笑的走到她面前:孟小依,你舍得让我一个人吗? 孟小依不说话,也不接玫瑰花。过了一会,她把左耳上的耳机拿下来,塞到路城的耳朵上,里面阿信刚好唱到:我不愿让你一个人 一个人在人海浮沉。